如果公司董事已经决定不再运营香港公司,那么强烈建议您对公司进行注销,以防有各种潜在风险。如果公司董事或成员对香港公司既不年审,也不注销,置之不问,那么将会面临最高5万港币的罚款,及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港币700元;同时,若触犯刑法,将会被判处最高3年的监禁,并将对其日后进出香港领地受到影响。
总体来说,对香港公司既不年审,也不注销的风险主要如下:
■ 逾期会产生高额的罚款:香港公司的罚款是以周年计算。举例来说,假如您公司的2012年度的罚款是2000港币,那么2013年度也将会产生相应的罚款金额,逐年累加。日积月累,将会给您带来很大的潜在风险。
■ 对公司董事、股东(成员)名誉和出入境自由造成极大的影响。在公司董事或成员出入香港领土之时,将会被海关禁止入境或禁止出境(缴纳罚款后方可出境)
■ 未按时递交周年申报表的公司最高可处定额罚款港币50,000元,以及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港币700元。
■ 政府在3到5年后将会对公司强制除名,期间会有法院传票及罚款至贵司董事,同时将会留下董事留下个人案底。